文字是人與人之間溝通的重要工具,它們所傳達的信息甚至超越了時間與空間,歷久彌新。文字之基本意思是記錄思想、交流思想或承載語言的圖像或符號。出自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一法度衡石丈尺,車同軌,書同文字。”
文字的表達方式有兩種,即通過形象的書寫,與發(fā)音的傳遞。后者就是語言。語言就廣義而言,是采用一套具有共同處理規(guī)則來進行表達的溝通指令,指令會以視覺、聲音或者觸覺方式來傳遞。
《說文解字》序言:古者包羲氏之王天下也,仰則觀象于天,俯則觀法于地,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,近取諸身,遠取諸物,于是始作《易》八卦,以垂憲象。及神農氏,結繩為治,而統(tǒng)其事,庶業(yè)其繁,飾偽萌生。黃帝之史官倉頡,見鳥獸蹄迒之跡,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,初造書契。
此序言之意有二:
1、中國文字之源頭為八卦與結繩;
2、黃帝之史官倉頡初造書契。
所謂結繩,事大,大結其繩;事小,小結其繩。結之多少,隨物眾寡。各執(zhí)以相考,亦足以相治也。所謂初造書契,即主持統(tǒng)一了文字。
中國漢字具有三大要素,即形、音、意。形為文字之書寫,音為文字之表達(語言)。文字之形、音,共同構成了漢字之意。
如日、月、山、川,書有其象形。
亦發(fā)有其音:日、月、山、川,其音分別為:實、闕、宣、穿。
先秦諸子中,有諸多先輩曾對文字及其延伸出來的語言,作過不同程度的省察。老莊一派,對于語言文字基本保持不信任的態(tài)度,其懷疑文字具有表現絕對真理(道)的作用,即是道可道,非常道。另一派的荀子則意圖把人納入語言更嚴密的控制之中,以為其有助于平治社會。
在我看來,文字有其局限性,因隨時空的演變,有些文字會失去其本意,加之人為后天意識的加工,會使文字更加變得面目全非。但是文字的初造,是建立在表述自然真理基礎上的,所謂文以載道,它同樣也是我們探尋自然真理的一條途徑(當然,未必就是捷徑)。故而對于任何學問,特別是涉及中國傳統(tǒng)的學科,諸如中醫(yī)、古音律、香道、數術等,如能咬文嚼字,細推其形、音,深究其意,也不失為一種探尋真理的樂趣。